9月19日9時,五大連池市人民法院對王迪等人組織、領導、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。以組織、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、非法持有槍支罪、故意傷害罪、尋釁滋事罪、敲詐勒索罪、賭博罪、聚眾斗毆罪、買賣身份證件罪、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,數罪并罰,判處被告人王迪有期徒刑二十五年,剝奪政治權利三年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;其他22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十個月到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五大連池市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,2010年以來,王迪糾集社會閑散人員及刑滿釋放人員在嫩江市為非作惡,欺壓殘害群眾。他們通過敲詐勒索、尋釁滋事、聚眾賭博等非法手段聚斂錢財,逐漸形成了以王迪為組織、領導者,謝耀波、謝曉南等人為骨干成員,鐘立雙、關建華等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。該組織在王迪的組織領導下,多次實施故意傷害、尋釁滋事、敲詐勒索、聚眾斗毆等犯罪活動。該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和其他手段,大肆聚斂錢財,獲取了巨額的經濟利益,將所獲收益用于支持組織運行,維系組織發展。該組織為非作惡、欺壓殘害群眾,暴行令人發指,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、社會、生活秩序。
此次公開、集中宣判,對于有力震懾黑惡勢力犯罪、有效凈化社會環境、強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具有積極作用。五大連池法院將繼續嚴格履行職責,充分發揮審判職能,維護社會公平正義,建立長效機制,依法、準確、有力打擊黑惡勢力犯罪,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為營造良好法治社會環境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