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6日,五大連池市人民法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,公開審理了被告人吳某、譚某、解某某、薛某某、趙某某、張某某、郭某、賁某某、華某某9名被告人非法拘禁、敲詐勒索、尋釁滋事案。
為確保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此次庭審中的成功運用,五大連池法院做了大量工作。提前召開庭前會議、核對被告人身份信息、組織證據展示、歸納控辯雙方爭議焦點、擬定庭審提綱,明確庭審重點、簡化庭審過程。在開庭過程中,合議庭不再核對被告人年齡、身份、有無前科劣跡等情況,重點審查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自愿性及認罪認罰具結書內容的真實性、合法性;法庭調查階段,公訴人成組出示證據,由雙方進行質證,控辯雙方僅就庭前會議中有異議的證據對被告人進行訊問;法庭辯論階段,由于辯護人對犯罪事實沒有異議,控辯雙方圍繞量刑簡要闡述公訴意見和辯護意見;最后陳述階段,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,請求法庭從寬處理。通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,對庭審環節的部分內容予以簡省,原計劃安排2天的庭審只用了5個小時就已全部完成。
五大連池市人民法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理刑事案件,節約了司法資源,提高了審判質效,同時有利于被告人回歸社會,減少社會對立面。在庭審結束后,每位辯護人一致為五大連池法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點贊。